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

老師不是教練

   
    我們都知道老師和教練有所不同,但是老師教學卻經常纏繞著「教練情結」。 過去的教學模式,這兩者或許是沒有區別的,也許老師也經常把自己當成一個教練,因為過程是訓練學生,讓學生達到設定的目標。
    這幾年教育思潮一直在討論,回到孩子身上的學習,身為老師在這種思潮下,有時也會焦慮,回到孩子要如何安排學習,每個孩子的能力不同,他們如何能夠同時學習?因為過去我們都服膺同樣學習標準,認為經過老師的教學後,學習的學習成果會有一定的標準,所以老師準備好學素材,以身體律動教學而言,老師總要安排一段學生律動的動作,學習的過程是老師將這些編好的動作,逐步遞交給學生,學生的確都學會了老師所教的動作,但學習只有模仿和技能的學習,為何要如此做?動作的基本元素是什麼?老師為何這樣組合這些動作?如果修改一些動作可以嗎?對學生而言,過去他們不必思考這些問題,反正老師帶給他們的動作,他們完成這些動作就是學習完成,老師可以從事先訂好的標準,比照學生完成的程度,給他們一個學習的分數。
  在課堂上,認真的學生可能完全模仿老師的動作,還能達到老師要求的感覺和表情,是屬於這堂課的成功者,他對於舞蹈或律動原就有特別的興趣或更高的能力。不過,大部分學生是一般的完成者,他們認為在學校、在教室內把老師準備的教學內容學會了,就是學習,所以他們將動作記住、完成了,老師會給他們打成績,得到分數就是完成學習。也有少部份學生,在身體動作表現本來就有嚴重的障礙,原因是他本就對於身體沒有感覺,或動作已經超乎他的能力,無法模仿老師的動作,這些落後者,因為沒有完成動作,得不到學習成就,在幾次學習活動後,就主動放棄了,成為永遠的落後者。
  因為設立了標準,要達到標準所以必須藉由學習活動來達成,而最容易達成目標的方式就是直接訓練,把目標當內容,經由學生重複練習,達到設定的目標,教學完成,而且可以大聲地說達到教學目標。但不同的學生真的需要同樣的標準嗎?在我初任教師的那幾年,有一回我擔任監考老師,監考的班級是同仁都爭相安排孩子到她班上的名師,那一節考國語,有個題型是照樣造句,這是靈活又有創意的考題。我巡視發現全班學生的答案幾乎都一致,考試結果這個班的成績還是教其他老師羨慕。當時心裡就充滿狐疑,這樣的測驗意義在哪裡?如果以成績來看老師的教學的確成功,我後來終於明白,這就是教練的訓練結果,並非教學的成果。如果學生都願意在老師的引導下進行學習活動,那麼短期的標準測驗或評鑑真有那麼重要嗎?
  不過因為有標準,家長和老師會隨著標準要求學生,達到標準比過程重要,是科舉考試、聯考都是這樣時代產物,現今的升學測驗就是糾纏在結果比過程重要,只要達到標準不管手段如何。回到學習真原本的面貌,真的是這樣嗎?
    所謂回到學生身上的學習,老師才是真正教學者,回到某項學習的源頭,讓學生嘗試,慢慢累積,然後發現到她能夠達到的程度,標準不再是老師教學的最終目的。事實上國民教育的目的從來都是在建立學對學習的興趣,學習標準有時反而會讓學生失去學習的興趣。有了標準就會有教練出現,我們希望老師是引導學習並非教練督促練習。

  當然在教學過程中,我經常出現教練心態,但我也經常反思自己,不要出現教練情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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